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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房屋的使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房屋安全问题也日益**,2015年国家颁布了新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我国在建筑物的维护使用与检测方面的规范与规程还有:《危险房屋鉴定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标准》、等在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方面的规范与规程的颁布与实施,进一步说明人们越来越重视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已逐渐成为我国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期,东莞市人民**有发布东莞市人民**令*149号—《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其中*五十九条规定:

*五十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规定由业主表决通过。


发生以下可能危及房屋安全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形,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可以按有关应急维修程序的规定支取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电梯经评估、检验认为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二)消防部门认定需要立即整改的消防设施故障;

(三)屋面、外墙渗漏;

(四)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五)供水、排水设施堵塞、爆裂,二次供水水泵等设施损坏,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的除外;

(六)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按应急维修程序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待安全隐患处置妥当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示。

对于未成立业主**、又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发生上述(一)至(六)项需紧急维修情况的,可以由住宅小区所在地村民**、居民**提出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园区管委会、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或由相关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分摊。

 

根据2018年**个月房屋安全数据统计广东全省共发生了7起严重房屋安全事故,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截至312日,全省共发生房屋**工程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9人。与2017年同期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相比,死亡总人数上升111.1%。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广州1·26,死亡3人),重大事故1起(佛山2·7,死亡12人),事故教训十分惨痛。


近年来各类房屋安全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任何楼房在使用前或者在改建前都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事故其实可以防范于未然的,但是很多业主和厂房企业都忽略了这一项重要的安全指标!


由于房屋的结构多种多样,建设地点和建筑年代各不相同,损坏情况千差万别,需由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安全性做出科学的评价,以确保居住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东莞厂房加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